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[2020]第71号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以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,自2024年9月29日起本公司名称由“浙江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浙江旌安私募基金有限公司”,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。
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已经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,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保持不变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旌安私募基金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